今年8月1日起,《襄陽市城市管線管理辦法》(簡稱辦法)正式施行,針對辦法出臺的背景、實施管理、法律責任等內容,記者日前對市城建委主任汪厚安進行了采訪。


  問:辦法出臺主要出于哪些考慮?


  答:城市管線是城市基礎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與市民工作、生活息息相關,被視為城市運行的“生命線”。管線有地上和地下兩大空間系統,主要包括給水、排水、燃氣、熱力、電力、工業、通信、有線電視等用途的管線、共同溝及其相關的附屬設施。管線的產權及管理涉及市政、供電、供水、燃氣、移動、聯通、電信等10多個部門和單位。據初步統計,城區僅34條主干道就有176公里縱橫交錯的架空線路,地下管線長達8000多公里。


  近年來,隨著城市建設速度加快,各類地上、地下管線錯綜復雜,其占據地上、地下空間資源的規模也在不斷擴大,隨之而來的問題越來越突出:


    一是管線建設無序化現象嚴重,管線建設缺乏統一規劃和協調,導致地上、地下空間有限資源集約化建設程度不高。


    二是雜亂無章的架空線路不僅造成視覺污染,影響城市形象,還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


    三是重復開挖道路敷設地下管線,影響道路建設質量和正常交通秩序。由于道路建設過程中缺乏對管線建設單位協調、制約的法律手段,道路和管線建設難以同步完成,導致新建道路交付使用不久又重復開挖現象時有發生。


    四是地下管線工程竣工測量不規范,竣工檔案資料的收集、管理缺乏有效法律手段,使得可供查詢的地下管線資料不完整、不準確,導致一些建筑、道路施工中,損壞已有地下管線的事故經常發生,嚴重影響人們正常的生產、工作和生活。據初步統計,僅襄陽市區每年就發生各類管線損壞事故40起以上。


    五是地下管線信息管理各自為政,難以綜合利用,不利于城市建設的可持續發展,因此急需建立城市地下管線的信息動態綜合管理機制,出臺規范性文件。


  問:請簡要介紹下辦法的起草過程。


  答:辦法是襄陽市2017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計劃項目。2017年5月,市城建委成立辦法起草工作專班,就城市管線狀況開展了大量實地調研,并聯合多部門赴貴州省貴陽市和湖北省十堰市進行調研;發函征求市直相關部門、城區(開發區)、各管線單位意見,同時在市政府網站和市城建委網站發布公告,廣泛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


  在起草辦法征集意見環節,市城建委一共收到116條意見或建議,經過專家論證,絕大多數意見被引用,其中基本按原意采納了43條內容合法、形式規范、切合實際的意見和建議。辦法前后八易其稿,實屬不易。


  問:辦法有哪些核心內容和亮點?管線管理遵循的原則是什么?管線單位和政府相關部門應承擔哪些職責?


  答:辦法共7章44條,除總則和附則外,分別對襄陽市城市管線的規劃管理、建設管理、維護管理、信息管理、法律責任五個方面做出了規定。


    管線管理遵循統一規劃、統籌建設、信息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則。


    辦法的主要亮點:


    一是實現管線管理全覆蓋。目前,我市主要針對城市主次干道、綠地綠化帶、人行道、跨江跨河等范圍內的管線進行規劃管理,存在監管盲區。如,行政事業單位、工礦企業和住宅小區缺乏有效的管理措施。辦法將上述區域也納入了管線管理的范圍,實現城市管線管理全覆蓋。


    二是嚴格控制架空管線。為有效解決老城區架空管線雜亂無章的問題,2014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城市地下管線建設管理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4〕27號)和2015年印發的《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61號)都明確了要推進城市電網、通信網絡等架空管線入地改造工程。辦法中明確規定嚴控新建架空管線,并對既有架空管線逐步進行入地改造,目前市政府已啟動了相關的集中整治工作。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線建設的監督管理、綜合協調和檢查指導工作。發改、經信、規劃、城管、交通、文體新廣、行政審批、環保、公安、安監、水利等相關職能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管線相關管理工作。


  管線產權及管理單位(簡稱管線單位)負責所屬管線及其附屬設施的日常管理和維護,并接受相關管理部門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


  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管線工程檔案的收集、保管、利用以及管線綜合信息系統的建設、動態更新、維護等工作。


  問:違反辦法規定需要承擔哪些責任?


  答:對于違反辦法規定的管線或者道路建設單位,由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屬于非經營活動的,處5000元罰款;屬于經營活動的,處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管線管理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相關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文章來源:襄陽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