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省會的高女士來說,5月30日是“黑色星期三”。當天7時許,高女士上班路過新華西路,非機動車道有一處路面塌陷,電動車經過時彈

起又栽倒,高女士被磕掉三顆牙,面部受傷。她在市二院進行了口腔縫合手術。記者了解得知,這處塌陷的路面至少存在半年之久,經常有人

被絆倒,最近不到十天,已有至少四人在此摔傷。

上班路上摔傷 當場磕掉三顆牙

    5月30日早上,家住西簡良的高女士騎電動車出門上班。她像往常一樣,沿新華西路由西向東出行,殊不知一場危險即將降臨。

    7時25分許,高女士走到武警醫院向東50米處時,她才注意到眼前的非機動車道前方有一處塌陷,根本來不及剎車或轉彎,電動車彈起又

栽倒,她則從電動車上摔下,臉部與路面發生“正面接觸”。

  

    高女士被摔蒙了,許久無法起身。此時正值早高峰,見有人摔倒,好心人陳先生等上前將她扶起。電動車前胎和輪轂被撞壞,人們又幫

忙把電動車抬到路邊。高女士坐了許久,才抬起頭。

  

    高女士的右臉龐擦傷,包括門牙在內的三顆牙被磕掉,還有兩顆牙松動。滿臉鮮血的高女士緩過神后撥打了110報警電話。

  

    民警到后,給高女士做了出警登記,并表示將進一步聯系相關部門。“我在非機動車道正常騎行,也不算很快,難道就沒人管?”無奈

下,高女士撥打了本報的熱線電話,希望尋求幫助,她自己則前往醫院治療。“塌陷路面沒有任何警示標志和信息,更沒有圍擋,等我看到

已經晚了。”高女士說。

塌陷路面至少深15厘米 經常有人在此摔傷

    5月30日10時,記者來到高女士摔傷的現場。傷人的路面位于新華西路路南的非機動車道正中間。高女士離開前,找來一輛共享單車,將

其擋在塌陷路面前,以警示其他路人。在現場可以看到,這里的非機動車道上有多處破損,坑洼路面大小不一,塌陷深淺不同,將高女士絆

倒的塌陷處至少深15厘米。離遠了看不十分明顯,只有走近才能看清。

    在記者拍照時,一名男士就站在一旁。原來,這名男士是來取他29日夜放在路邊的電動車的。“29日深夜我和朋友吃完飯,騎電動車帶

媳婦路過這里,摔到這個塌陷處,電動車摔壞了,半夜無法處理,我們就先回家了,今天來維修電車再騎走。”劉先生說。


    絆倒劉先生的位置與摔傷高女士的是同一處塌陷路面,所幸劉先生是兩人騎車,重量大,沒有翻車。劉先生找到馬路對面的修車點,花

280元更換了摔壞的輪轂和轉向桿。得知30日清晨高女士的傷情,劉先生后怕地說:“看來我只摔壞電動車還很幸運,起碼人沒受傷!”

 

    采訪時,旁邊擺攤的張大媽告訴記者,這里路面塌陷情況存在至少半年了。“起初沒這么深,后來越塌陷越深,經常有人路過時摔傷。”

張大媽說,就她看見的,最近不到十天已經有三個人受傷了。“前幾天一名女孩騎共享單車,結果摔倒擦傷了右臂和右腿,疼得半天不能動。

前幾天還有位男青年,騎電動車在此摔倒,結果電動車翻起來砸到他身上,下巴縫了好幾針……”


    如此說來,最近不到十天,至少有四人在此摔傷。

電力部門破路施工后塌陷, 市政維護人員現場修補路面

    這么多人被摔傷,到底誰能來管管,讓悲劇不再發生?隨后,記者將情況反映到12345市長熱線,工作人員了解情況后表示,這片區域屬

于橋西區,他們已經將情況反饋給了橋西區政府,并會監督落實。

  

    之后記者又撥打了12319城管熱線,工作人員表示將派人了解情況。30日11時許,橋西區城管局市政維護科的工作人員趕到現場,他們查

看后表示,這段新華西路屬于橋西區城管局管理。為防止再有市民在這里受傷,他們隨后在大坑附近用帽墩進行了圍擋,并表示會在下午對路

面進行應急填平修復。一位工作人員介紹說,經了解,這段路面下有電力隧道,之前電力部門曾在此進行過破路施工,施工后他們進行了路面

恢復,從路面上還可以看出重新修補的痕跡,而塌陷破損的路面就在重新修補的路面上。

  

    這位工作人員還表示,按照規定,負責修補路面的部門應該有兩年的保修期,如果期間出現破損,那么對方應該負責維修。“我們會盡快

查詢,如果仍在保修期之內,我們會和電力部門溝通協調,盡快對這段路進行修復。至于因此給市民造成的損失,工作人員表示可以向路面的

產權單位市城管委反映,協商具體的賠付事宜。”

  

    律師:傷者可向產權單位主張賠付

    30日下午,記者再次聯系上高女士,她剛剛在丈夫的陪同下回家。受傷離開現場后,高女士前往市二院口腔科進行治療。醫生對高女士進

行了口腔縫合術,將摔掉的三顆牙重新固定在原位,但醫生表示很可能無法再長住,如果脫落就需要植牙,而一顆牙的各種費用就要近萬元,

另外兩顆松動的牙也要看情況處理。由于整個臉部腫起,高女士說話困難,近一段時間只能吃流食。醫生建議她至少休息一個月,同時,其間

要隔幾天去醫院進行復診。


    “早上起來,高高興興出門去上班,誰知卻碰上這樣的事。現在傷得這么重,無法上班,還要花很大一筆錢去治傷,難道就沒有人對此負

責嗎?”高女士艱難地說道。


    對此,記者采訪了河北盈華律師事務所的王亞瓊律師。王律師表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

釋>》中的相關規定,道路、橋梁、隧道等人工建造的構筑物因維護、管理瑕疵、設計、施工缺陷致人損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與設計、施

工者承擔連帶責任。受到損害的市民可以向產權單位主張權利要求賠付,至于涉及其他施工、維護單位責任的,應由產權單位從中溝通協調。

如果事情仍然難以解決,當事人也可以走法律途徑維權。


【文章來源:石家莊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