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進程加快,地下管線驟增,致使地下管網問題突出。為應對這一問題,日前,貴陽市住建局發出通知,對全市工程建設中的地下管線保護進一步提出明確要求。

       通知要求,所有建設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收集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各類地下管線的資料,查詢施工范圍的地下管線分布情況,并組織涉及地下管線權屬單位和施工、監理單位書面進行地下管線技術交底,向設計、施工單位提供地下管線現狀資料,并將交底情況向有管轄權的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管線權屬單位、施工單位根據相關安全規定、施工規范要求分別制定地下管線的遷改方案和保護方案。管線保護方案必須經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及管線權屬單位會簽并由建設單位報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備案。

  施工單位對已知的地下管線位置,要明確保護范圍,對不能提供準確管線位置的地段,應采取開挖探坑或儀器探測等方式,落實管線位置并制定安全施工保護技術措施,經監理單位審查同意后方可進行鉆探、開挖。施工前監理單位應會同施工單位向現場作業人員交底。

        施工單位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應嚴格按照施工方案加強地下管線的保護,設專人做好施工過程的巡查和監護工作。各管線權屬單位也要設專人進行巡視和監護,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向建設、施工、監理單位通報,各司其責。監理單位對管線復雜程度較高地段要進行旁站監理,切實履行旁站監管職責。

        凡因施工不當造成地下管線損壞,管線權屬單位將按本行業有關規定,向造成管線損壞的責任單位追究經濟賠償責任。由于管線單位交底不清,責任不到位造成管線損壞,由管線單位自行承擔責任。

        通知還進一步明確了工程建設過程中管線保護的應急救援、責任追究等相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