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依據和過程

  目前全市在建地下綜合管廊4條,總長32.2公里,近期進入管線入廊工程施工階段。到2020年,老城區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總里程將達到88公里。制定實施《沈陽市地下綜合管廊有償使用收費辦法(試行)》(以下簡稱《收費辦法》),并以此為依據,編制管廊有償使用收費參考標準,對于穩定管廊收益預期,廣泛吸納社會資本參與管廊工程建設,加快構建管廊“一環三縱”布局,提高我市管廊建設總體水平,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依據《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實行有償使用制度的指導意見》(發改價格〔2015〕2754號)、住建部《城市地下綜合管廊收費標準測算公式(暫行)》等精神,市建委編制了《收費辦法》和收費參考標準。從2017年10月起,我委先后開展兩輪征求意見工作,廣泛征求了各區政府、市直相關部門和各管線權屬單位意見,并結合先進地區經驗做法,對《收費辦法》和收費參考標準進行了修改完善,均取得了一致意見。2017年12月19日,振明同志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通過了《收費辦法》和收費參考標準。2018年2月2日,有為同志主持召開市政府第二十屆2次常務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沈陽市地下綜合管廊有償使用收費辦法(試行)》和《沈陽市城市地下綜合管廊有償使用收費參考標準》。


二、主要內容

  《收費辦法》共六章、29條。

  (一)關于總則。第一條至第六條,共6條,明確制定目的和依據、適用對象、管廊有償使用費基本含義、入廊收費基本原則、部門職責和履約雙方責任。因管廊有償使用費目前未列入政府定價目錄,不屬于價格主管部門管轄范圍,因此,確定市建委會同市發改委(物價)負責指導全市管廊有償使用費收費等工作。


  (二)關于有償使用費形成機制。第七條至第十條,共4條,確定我市管廊有償使用費形成的四項機制:一是堅持市場化原則,管廊有償使用費實行合同管理。二是依據經濟要素發展變化情況,定期調整管廊有償使用費。三是依法公開收費相關信息,保障管線單位知情權。四是立足扶持政策,政府承擔相應責任。


  (三)關于入廊費管理。第十一條至第十五條,共5條,分別約定了入廊費的功能用途、計算方式、計算標準、支付方式、收費條件、付費時間節點和免費政策。入廊費按照入廊管線單位分攤管廊建設總投資比例(含道路占用挖掘修復費,不含管材購置及安裝費用)計算。


  (四)關于日常維護費管理。第十六條至第二十四條,共9條,依據管廊建設運營單位和入廊管線單位雙方服務和付費平等原則,分別約定了日常維護費的收費依據、功能用途、計價因素、支付方式、交費時限、應付條件、免付條件、風險分擔、他項權責和付費終止等內容。日常維護費主要用于管廊日常維護、管理支出,不包括管線設施日常維護、管理支出。


  (五)關于監督檢查和爭議處理。第二十五條至第二十八條,共4條,主要包括市建委會同市發改委(物價)對管廊建設運營單位和入廊管線單位的服務、付費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管廊有償使用費爭議事項開展協調,明確對未履約責任單位的追繳措施,促進管廊良性建設運營。


  (六)關于附則。第二十九條,共1條,確定了本辦法的釋法部門、實施日期和有效期限。考慮到國家政策等因素,確定本辦法有效期為2年;有效期內,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收費參考標準》依據住建部管廊收費標準測算公式,對入廊費和日常維護費進行了分類測算,形成數據指標。特別是按照管廊建設區域,對入廊費進行細化,編制形成老城區入廊費收費參考標準和新城區入廊費收費參考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