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

《云南省城市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程實施方案(2022—2025年)》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9月23日
(此件公開發布)


云南省城市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程
實施方案(2022—2025年)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城市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實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國辦發〔2022〕22號)要求,加快推進城市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消除地下管網安全隱患,提升城市韌性和品質,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加快推進城市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加強市政基礎設施體系化建設,保障安全運行;堅持統籌推進,避免重復開挖、“馬路拉鏈”、多次擾民等問題;堅持適度超前謀劃,促進城市高質量發展,讓人民群眾生活更安全、更舒心、更美好。

(二)工作目標。積極儲備城市燃氣、供水、排水、供熱等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項目,2022年啟動實施一批,到年底前分別完成燃氣管道更新改造1200公里、投資14億元以上,供水管道更新改造320公里、投資3億元以上,排水管道更新改造480公里、投資18億元以上。同步規范整治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廢棄管線、無主管線2000公里以上,具備改造入地條件的架空線網全部入廊入地,基本消除存在安全隱患的“空中蜘蛛網”。2025年底前,力爭更新改造地下老化管道3萬公里以上、投資額度達到600億元,基本完成城市燃氣、供水、排水、供熱等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任務,建立完善綜合管理信息系統,城市地下管道體系更加完善,應急防災能力大幅提升。

二、范圍標準

(一)明確更新改造對象范圍。城市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對象,應為材質落后、使用年限較長、運行環境存在安全隱患、不符合相關標準規范的城市燃氣、供水、排水、供熱等老化管道和設施。具體包括:

1.燃氣管道和設施。(1)市政管道與庭院管道。全部灰口鑄鐵管道;不滿足安全運行要求的球墨鑄鐵管道;運行年限滿20年,經評估存在安全隱患的鋼質管道、聚乙烯(PE)管道;運行年限不足20年,存在安全隱患,經評估無法通過落實管控措施保障安全的鋼質管道、聚乙烯(PE)管道;存在被建構筑物占壓等風險的管道。(2)立管(含引入管、水平干管)。運行年限滿20年,經評估存在安全隱患的立管;運行年限不足20年,存在安全隱患,經評估無法通過落實管控措施保障安全的立管。(3)廠站和設施。存在超設計運行年限、安全間距不足、臨近人員密集區域、地質災害風險隱患大等問題,經評估不滿足安全運行要求的廠站和設施。(4)用戶設施。居民用戶的橡膠軟管、需加裝的安全裝置等;工商業等用戶存在安全隱患的管道和設施。

2.供水管道和設施。水泥管道、石棉管道、無防腐內襯的灰口鑄鐵管道;運行年限滿30年,存在安全隱患的其他管道;存在安全隱患的二次供水設施。

3.排水管道。平口混凝土、無鋼筋的素混凝土管道,存在混錯接等問題的管道,運行年限滿50年的其他管道。

4.供熱管道。運行年限滿20年的管道,存在泄漏隱患、熱損失大等問題的其他管道。

各地可結合實際進一步細化更新改造對象范圍,基礎條件較好的地區可適當提高更新改造要求。

(二)合理確定更新改造標準。要立足全面解決安全隱患、防范化解風險,堅持保障安全、滿足需求,結合實際,科學確定更新改造標準。城市燃氣老化管道和設施更新改造所選用材料、規格、技術等應符合相關規范標準要求,注重立足當前兼顧長遠。結合更新改造同步在燃氣管道重要節點安裝智能化感知設備,完善智能監控系統,實現智慧運行,完善消防設施設備,增強防范火災等事故能力。城市供水、排水、供熱等其他管道和設施老化更新改造標準,參照以上原則確定。

三、重點工作任務

(一)排查摸清管道底數。各地在“城市體檢”初步排查的基礎上,按照設施權屬及運行維護職責分工,充分利用城市信息模型(CIM)平臺、地下管線普查及城市級實景三維建設成果等既有資料,統籌開展城市燃氣、供水、排水、供熱等管道和設施普查,重點排查燃氣管道被違規占壓、包封、穿越密閉空間和管道超設計年限使用等問題,并組織第三方檢測機構科學評估鑒定,排查雨污混流、錯接混接具體點位,全面摸清地下管道和設施種類、權屬、構成、規模及位置關系,確保2022年底前完成地下管道普查工作,并建立更新改造臺賬。(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自然資源廳、省水利廳、省能源局、省通信管理局、云南電網公司,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以下均需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不再列出)

(二)編制更新改造方案。各地要加快編制城市燃氣、供水、排水、供熱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方案,區分輕重緩急,優先對安全隱患突出的管道和設施實施改造,明確城市燃氣、供水、排水、供熱項目清單和分年度改造計劃并作為更新改造方案的附件。城市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要同步納入各地“十四五”重大工程,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會同發展改革部門,爭取將地下老化管道等清單項目納入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水利廳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建立管理信息系統。各地要推廣應用新設備、新技術、新工藝,從源頭提升管道和設施本質安全以及信息化、智能化建設運行水平。建立完善城市燃氣管道等專業管網信息系統,實現動態監管、互聯互通、數據共享,與城市市政基礎設施綜合管理信息平臺、城市信息模型(CIM)平臺等深度融合,與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城市安全風險監測預警平臺充分銜接,促進對管網漏損、運行安全及周邊重要密閉空間等在線監測、及時預警和應急處置。積極探索建立城市燃氣等地下管網綜合管理信息系統與專業管網信息系統共享數據同步更新機制,加強地下管網信息數據標準化建設,實現管網信息共享和利用。(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自然資源廳、省水利廳、省通信管理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統籌推進項目實施。統籌推進城市燃氣、供水、排水、供熱等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項目實施,促進城市地下設施之間豎向分層布局、橫向緊密銜接,有序安排施工區域、時序、工期,減少交通阻斷,做好與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汛期防洪排澇等工作銜接,避免改造工程碎片化。

1.加強城市燃氣管道安全排查改造,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則,對被違規占壓、包封、室內外銹蝕嚴重等存在安全隱患的城市燃氣管道進行排查改造,同步安裝報警器等設施,消除安全隱患。

2.推進城市公共供水管網建設改造,擴大城市公共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加快使用年限超過50年、材質落后和漏損嚴重供水管網的改造,降低供水管網漏損率。

3.推進城鎮雨水管網建設改造,按照城鎮排澇標準,優先對城鎮易澇點的雨水口和排水管渠進行改造,新改擴建城市道路同步完善雨水管網建設。

4.加快老舊破損污水管道更新改造,全面整治管網錯接混接、雨污混流、破損漏損等問題。

5.合理規劃建設供熱管網,迪慶等有關州市要加強供熱與其他管網的體系化建設。

6.圍繞“滲、滯、蓄、凈、用、排”六字方針,科學修編海綿城市建設規劃并指導實施,統籌推動地下綜合管廊建設,推進已建成管廊盡快達到設計能力并投入運營。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水利廳、省能源局、省通信管理局、云南電網公司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強質量安全監管。加強設計和施工質量監管,優先選用抗壓強度高、防腐蝕性能優、使用壽命長的綠色新型管材,加強地下管線工程覆土前質量監管,對使用無標識標志、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管材限期更換整改。壓實勘察、設計、建設、施工、監理五方責任主體質量安全責任,落實質量終身責任追究制度。落實嚴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淘汰制度,推行混凝土現澆或新型檢查井。(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水利廳、省市場監管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六)強化后期維護。要督促專業經營單位嚴格落實運維養護主體責任,加強運維養護能力建設,完善資金投入機制,定期開展檢查、巡查、檢測、維護,依法組織定期檢驗,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防止管道和設施帶病運行;健全應急搶險機制,提升迅速高效處置突發事件能力。鼓勵專業經營單位承接非居民用戶所擁有管道和設施的運維管理。更新改造后的共有產權管道和設施,可依法移交給專業經營單位,由其負責后續運營維護和更新改造。(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水利廳、省市場監管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壓實政府屬地責任、專業經營單位主體責任、行業主管部門監管責任,建立省級統籌、州市組織、縣區負責、行業主管部門牽頭、專業經營單位實施的工作機制。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會同省直有關部門負責全省城市燃氣、供水、排水、供熱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統籌協調、考核評價和監督檢查等日常工作。各地要把推進城市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加快組織編制本地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實施方案,明確有關部門、街道、社區、專業經營單位責任分工,形成合力,共同推進城市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

(二)建立省級項目庫。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要牽頭建立城市燃氣、供水、排水、供熱等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省級項目庫,作為申請納入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的基礎數據庫。各地要結合實際情況,合理確定年度地下管道老化更新改造計劃,積極申報地下管道等改造建設項目列入省級項目庫,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要會同省直有關部門對各地年度計劃和申報入庫項目進行審查并監督實施。

(三)加大資金投入。建立專業經營單位、政府、用戶合理共擔建設資金機制,專業經營單位依法履行對其服務范圍內城市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的出資責任。各地要積極做好項目儲備,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地方政府專項債券、開發性政策性金融工具支持;在成本監審基礎上,綜合考慮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用戶承受能力等因素,依法依規調整供氣、供水、供熱等價格。省、州市、縣各級財政要按照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的原則,加大投入力度。分清地下管線建設管理中政府與企業邊界,以企業為主體,深化銀企對接,支持金融機構加大對企業的信貸支持,優先支持符合條件、已完成更新改造任務的城市燃氣管道等項目申報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試點項目。

(四)落實稅費減免政策。按照“成本補償”原則,統籌城市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涉及的道路開挖修復、園林綠地補償等收費事項。更新改造后交由專業經營單位負責運營維護的共有產權管道和設施,移交后所發生的維護管理費用,符合稅費減免政策的,專業經營單位可按照規定進行稅前扣除。

(五)加強督促指導。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要會同省直有關部門建立月調度、季度通報、年度總結制度,采取定期調度、現場督促、隨機檢查等方式對年度計劃執行情況進行督導;每季度對各地工作進展情況進行通報,工作主動、成效明顯的,在項目安排、資金分配等方面給予適度傾斜支持;指導各地按年度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并積極推廣好的工作做法。

(六)強化市場監管治理。完善準入條件,設立退出機制,嚴格燃氣、供水、供熱經營許可證和排水許可證管理,切實加大對各類企業監管力度。加強地下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相關產品、器具、設備質量監管,支持行業兼并重組,確保完成老化更新改造任務,促進市場規模化、專業化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