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和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的《政府工作報告》部署,做好今年政府工作,實現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現就《政府工作報告》確定的重點工作,提出分工意見如下:1. 要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弘揚偉大建黨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開放,堅持創新驅動發展,推動高質量發展,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統籌發展和安全,繼續做好“六穩”、“六保”工作,持續改善民生,著力穩定宏觀經濟大盤,保持經濟運行在合理區間,保持社會大局穩定,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國務院各部門分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2. 今年發展主要預期目標是:國內生產總值增長5.5%左右;城鎮新增就業1100萬人以上,城鎮調查失業率全年控制在5.5%以內;居民消費價格漲幅3%左右;居民收入增長與經濟增長基本同步;進出口保穩提質,國際收支基本平衡;糧食產量保持在1.3萬億斤以上;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繼續下降;能耗強度目標在“十四五”規劃期內統籌考核,并留有適當彈性,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生態環境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人民銀行、海關總署、國家能源局、國家外匯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12月底前完成)3. 完成今年發展目標任務,宏觀政策要穩健有效,微觀政策要持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結構政策要著力暢通國民經濟循環,科技政策要扎實落地,改革開放政策要激活發展動力,區域政策要增強發展的平衡性協調性,社會政策要兜住兜牢民生底線。各方面要圍繞貫徹這些重大政策和要求,細化實化具體舉措,形成推動發展的合力。(國務院各部門分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4. 要保持宏觀政策連續性,強化跨周期和逆周期調節,增強有效性。積極的財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準、可持續。穩健的貨幣政策要靈活適度,保持流動性合理充裕。就業優先政策要提質加力。政策發力適當靠前,及時動用儲備政策工具,確保經濟平穩運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民銀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5. 繼續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堅持外防輸入、內防反彈,不斷優化完善防控措施,加強口岸城市疫情防控,加大對病毒變異的研究和防范力度,加快新型疫苗和特效藥物研發,持續做好疫苗接種工作,更好發揮中醫藥獨特作用,科學精準處置局部疫情,保持正常生產生活秩序。(國務院各部門分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6. 要堅持穩字當頭、穩中求進。面對新的下行壓力,要把穩增長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各地區各部門要切實擔負起穩定經濟的責任,積極推出有利于經濟穩定的政策。要統籌穩增長、調結構、推改革,加快轉變發展方式,不搞粗放型發展。堅持實事求是,立足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國情,著力辦好自己的事,尊重發展規律、客觀實際和群眾需求,因地制宜創造性開展工作,把各方面干事創業積極性充分調動起來。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善于運用改革創新辦法,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依靠共同奮斗,扎實推進共同富裕,不斷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國務院各部門分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7. 今年赤字率擬按2.8%左右安排、比去年有所下調,有利于增強財政可持續性。預計今年財政收入繼續增長,加之特定國有金融機構和專營機構依法上繳近年結存的利潤、調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等,支出規模比去年擴大2萬億元以上,可用財力明顯增加。新增財力要下沉基層,主要用于落實助企紓困、穩就業保民生政策,促進消費、擴大需求。今年安排中央本級支出增長3.9%,其中中央部門支出繼續負增長。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增加約1.5萬億元、規模近9.8萬億元,增長18%、為多年來最大增幅。中央財政將更多資金納入直達范圍,省級財政也要加大對市縣的支持,務必使基層落實惠企利民政策更有能力、更有動力。(財政部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國家煙草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12月底前完成)8. 要用好政府投資資金,帶動擴大有效投資。今年擬安排地方政府專項債券3.65萬億元。強化績效導向,堅持“資金、要素跟著項目走”,合理擴大使用范圍,支持在建項目后續融資,開工一批具備條件的重大工程、新型基礎設施、老舊公用設施改造等建設項目。民間投資在投資中占大頭,要發揮重大項目牽引和政府投資撬動作用,完善相關支持政策,充分調動民間投資積極性。(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牽頭,住房城鄉建設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9. 要堅持政府過緊日子,更好節用裕民。大力優化支出結構,保障重點支出,嚴控一般性支出。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和閑置資產。各級政府必須艱苦奮斗、勤儉節約,中央政府和省級政府要帶頭。加強收支管理,嚴禁鋪張浪費,不得違規新建樓堂館所,不得搞形象工程,對違反財經紀律、肆意揮霍公款的要嚴查重處,一定要把寶貴資金用在發展緊要處、民生急需上。(財政部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國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10. 發揮貨幣政策工具的總量和結構雙重功能,為實體經濟提供更有力支持。擴大新增貸款規模,保持貨幣供應量和社會融資規模增速與名義經濟增速基本匹配,保持宏觀杠桿率基本穩定。(人民銀行牽頭,年內持續推進)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人民銀行、國家外匯局牽頭,年內持續推進)進一步疏通貨幣政策傳導機制,引導資金更多流向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擴大普惠金融覆蓋面。(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推動金融機構降低實際貸款利率、減少收費,讓廣大市場主體切身感受到融資便利度提升、綜合融資成本實實在在下降。(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國家外匯局、國家發展改革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11. 大力拓寬就業渠道,注重通過穩市場主體來穩就業,增強創業帶動就業作用。財稅、金融等政策都要圍繞就業優先實施,加大對企業穩崗擴崗的支持力度。(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銀保監會、證監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各類專項促就業政策要強化優化,對就業創業的不合理限制要堅決清理取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年內持續推進)各地都要千方百計穩定和擴大就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牽頭,年內持續推進)12. 保障糧食等重要農產品供應。(國家發展改革委、農業農村部、交通運輸部、財政部、商務部、國家糧食和儲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繼續做好能源、重要原材料保供穩價工作,保障民生和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用電。(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牽頭,年內持續推進)實施全面節約戰略。增強國內資源生產保障能力,加快油氣、礦產等資源勘探開發,完善國家戰略物資儲備制度,保障初級產品供給。(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自然資源部、交通運輸部、財政部、國家糧食和儲備局、國家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打擊哄抬物價等行為。保持物價水平基本穩定。(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牽頭,年內持續推進)13. 繼續按照穩定大局、統籌協調、分類施策、精準拆彈的基本方針,做好經濟金融領域風險防范和處置工作。(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國家外匯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壓實地方屬地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加強風險預警、防控機制和能力建設,設立金融穩定保障基金,發揮存款保險制度和行業保障基金的作用,運用市場化、法治化方式化解風險隱患,有效應對外部沖擊,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人民銀行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司法部、財政部、銀保監會、證監會、國家外匯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9月底前完成金融穩定保障基金籌集相關工作,年內持續推進)14. 堅持階段性措施和制度性安排相結合,減稅與退稅并舉。一方面,延續實施扶持制造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減稅降費政策,并提高減免幅度、擴大適用范圍。對小規模納稅人階段性免征增值稅。對小微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100萬元至300萬元部分,再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各地也要結合實際,依法出臺稅費減免等有力措施,使減稅降費力度只增不減,以穩定市場預期。另一方面,綜合考慮為企業提供現金流支持、促進就業消費投資,大力改進因增值稅稅制設計類似于先繳后退的留抵退稅制度,今年對留抵稅額提前實行大規模退稅。優先安排小微企業,對小微企業的存量留抵稅額于6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還,增量留抵稅額足額退還。重點支持制造業,全面解決制造業、科研和技術服務、生態環保、電力燃氣、交通運輸等行業留抵退稅問題。增值稅留抵退稅力度顯著加大,以有力提振市場信心。預計全年退稅減稅約2.5萬億元,其中留抵退稅約1.5萬億元,退稅資金全部直達企業。中央財政將加大對地方財力支持,補助資金直達市縣,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加強資金調度,確保退稅減稅這項關鍵性舉措落實到位,為企業雪中送炭,助企業煥發生機。(財政部、稅務總局牽頭,4月底前出臺相關政策,年內持續推進)15. 用好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增加支農支小再貸款,優化監管考核,推動普惠小微貸款明顯增長、信用貸款和首貸戶比重繼續提升。(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6月底前出臺相關政策,年內持續推進)引導金融機構準確把握信貸政策,繼續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行業企業給予融資支持,避免出現行業性限貸、抽貸、斷貸。對市場前景好的特殊困難行業企業給予“無縫續貸”。(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發揮好政策性、開發性金融作用。(財政部、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6月底前出臺分類分賬改革相關方案,年內持續推進)推進涉企信用信息整合共享,加快稅務、海關、電力等單位與金融機構信息聯通,擴大政府性融資擔保對小微企業的覆蓋面,努力營造良好融資生態,進一步推動解決實體經濟特別是中小微企業融資難題。(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商務部、人民銀行、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銀保監會、國家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16. 清理轉供電環節不合理加價,支持地方對特殊困難行業用電實行階段性優惠政策。(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牽頭,年內持續推進)引導大型平臺企業降低收費,減輕中小商戶負擔。進一步清理規范行業協會商會、中介機構等收費。(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民政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要開展涉企違規收費專項整治行動,建立協同治理和聯合懲戒機制,堅決查處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市場監管總局牽頭,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12月底前完成)要加大拖欠中小企業賬款清理力度,規范商業承兌匯票使用,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要帶頭清欠。(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財政部、人民銀行、國務院國資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餐飲、住宿、零售、文化、旅游、客運等行業就業容量大、受疫情影響重,各項幫扶政策都要予以傾斜,支持這些行業企業挺得住、過難關、有奔頭。(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交通運輸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商務部、文化和旅游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中國民航局、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17. 延續執行降低失業和工傷保險費率等階段性穩就業政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稅務總局牽頭,4月底前出臺相關政策,年內持續推進)對不裁員少裁員的企業,繼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明顯提高中小微企業返還比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牽頭,4月底前出臺相關政策,年內持續推進)今年高校畢業生超過1000萬人,要加強就業創業指導、政策支持和不斷線服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5月底前出臺相關政策,年內持續推進)做好退役軍人安置和就業保障,促進農民工就業,幫扶殘疾人、零就業家庭成員就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農業農村部、退役軍人部、國家鄉村振興局、中國殘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深入開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增強雙創平臺服務能力。(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年內持續推進)加強靈活就業服務,完善靈活就業社會保障政策,開展新就業形態職業傷害保障試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醫保局、財政部、稅務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堅決防止和糾正性別、年齡、學歷等就業歧視,大力營造公平就業環境。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著力解決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突出問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全國總工會、全國婦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增強公共就業服務針對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牽頭,年內持續推進)繼續開展大規模職業技能培訓,共建共享一批公共實訓基地。(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使用1000億元失業保險基金支持穩崗和培訓,加快培養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急需人才,讓更多勞動者掌握一技之長、讓三百六十行行行人才輩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牽頭,4月底前出臺相關政策,年內持續推進)四、堅定不移深化改革,更大激發市場活力和發展內生動力18. 加強高標準市場體系建設,抓好要素市場化配置綜合改革試點,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繼續擴大市場準入。(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圍繞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持續推進“放管服”改革,對取消和下放審批事項要同步落實監管責任和措施。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國務院辦公廳牽頭,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加強數字政府建設。(國務院辦公廳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推動政務數據共享。(國務院辦公廳牽頭,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進一步壓減各類證明事項。(國務院辦公廳、司法部牽頭,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擴大“跨省通辦”范圍,基本實現電子證照互通互認,便利企業跨區域經營,加快解決群眾關切事項的異地辦理問題。(國務院辦公廳牽頭,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推進居民身份證電子化,實現通過掃碼辦理需要用身份證的服務事項,同時保障好群眾信息安全和隱私。(公安部、國務院辦公廳牽頭,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推進政務服務事項集成化辦理。(國務院辦公廳牽頭,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6月底前出臺相關政策,年內持續推進)推出優化不動產登記、車輛檢測等便民舉措。(自然資源部、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牽頭,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9月底前出臺相關政策,年內持續推進)強化政府監管責任,嚴格落實行業主管部門、相關部門監管責任和地方政府屬地監管責任,防止監管缺位。加快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層次、立體化監管體系,實現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全領域監管,提高監管效能。(國務院辦公廳牽頭,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抓緊完善重點領域、新興領域、涉外領域監管規則,創新監管方法,提升監管精準性和有效性。(國務院辦公廳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生態環境部、商務部、應急部、人民銀行、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銀保監會、證監會、國家藥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深入推進公平競爭政策實施,加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市場監管總局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商務部、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全國工商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19. 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堅持“兩個毫不動搖”。要正確認識和把握資本的特性和行為規律,支持和引導資本規范健康發展。依法平等保護企業產權、自主經營權和企業家合法權益,營造各類所有制企業競相發展的良好環境。(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人民銀行、國務院國資委、市場監管總局、銀保監會、證監會、全國工商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完成國企改革三年行動任務,加快國有經濟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強國有資產監管,促進國企聚焦主責主業、提升產業鏈供應鏈支撐和帶動能力。(國務院國資委、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落實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鼓勵引導民營企業改革創新,構建親清政商關系。弘揚企業家精神,制定涉企政策要多聽市場主體意見,尊重市場規律,支持企業家專注創業創新、安心經營發展。(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務院國資委、全國工商聯、中國貿促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20. 深化預算績效管理改革,增強預算的約束力和透明度。(財政部牽頭,年內持續推進)推進省以下財政體制改革。(財政部牽頭,9月底前出臺相關政策,年內持續推進)完善稅收征管制度,依法打擊偷稅騙稅。(稅務總局牽頭,9月底前出臺相關政策,年內持續推進)加強和改進金融監管。(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國家外匯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深化中小銀行股權結構和公司治理改革,加快不良資產處置。(銀保監會牽頭,年內持續推進)完善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支持機制,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促進資本市場平穩健康發展。(人民銀行、國家發展改革委、證監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