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語城小區,工作組還進行了燃氣泄漏臨時演練。物業經理報警給燃氣公司后,接警人員在電話中提醒:“不要在現場使用明火,也告知周邊人員不要使用明火,包括打火機和機動車輛等容易產生火花的設備,盡可能疏散人群,與燃氣公司保持電話順暢溝通。”
6月13日清晨6時42分許,湖北十堰市張灣區艷湖社區集貿市場發生燃氣爆炸事故,造成26人死亡、138人受傷。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將這起事故認定為“近年來死亡人數最多的城鎮管道燃氣爆炸事故”。
燃氣作為一種易燃易爆氣體,在相對密閉的空間里,當達到一定濃度時,遇火源即會發生爆炸事故。
湖北省政府7月23日發布調查結果,稱事故直接原因的是天然氣中壓鋼管嚴重銹蝕破裂,泄漏的天然氣在建筑物下方河道內密閉空間聚集,遇餐飲商戶排油煙管道火星發生爆炸。
類似的隱患還有多少?7月下旬,新京報記者跟隨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派出的第八工作組,前往柳州和曲阜“明查暗訪”。
雙方推諉的“遺留問題”
“今天等于是解剖了只麻雀,就能反應出來你們這3年在做什么事情。”7月14日上午,在廣西柳州山語城小區物業服務中心,第八明查暗訪組組長、應急管理部安全協調司副司長李曉說道。
接受李曉詢問的,是柳州中燃城市燃氣發展有限公司(下稱“柳州中燃公司”)相關負責人。明查暗訪組“問診”的,是物業辦公室里一條被占壓的燃氣管道。這條DN50鋼制管道立管,斑斑銹跡穿過外層的黃漆冒了出來,上面用紅字印著“燃氣設施,易燃易爆”。
明查暗訪組發現,在柳州山語城小區,管道占壓隱患從被發現到整改存在進度緩慢,機制不明確的問題,而這問題幾乎成為普遍現象。
7月14日,國務院安委辦明查暗訪組在柳州山語城小區檢查燃氣管道占壓問題。
山語城小區位于廣西柳州市中心地段,滿園翠綠,曾獲稱“花園小區”。在小區花園中間的居民樓一層,是小區托管的物業公司“泓福物業”的服務中心——用玻璃幕墻加建的密閉“陽光房”。
管道被占壓,正是這條老化的燃氣管道的最大隱患。明查暗訪組專家表示,《城鎮燃氣管理條例》明令禁止燃氣管道被占壓,并規定了對占壓的行政處罰,如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山語城小區2010年交付使用,在小區建設初期,埋地的燃氣管道出地面后,沿著架空層墻面及建筑外墻敷設再進入每家每戶,但后來進駐的物業公司將架空層用玻璃圍起,改造辦公場所,燃氣管道就處于辦公場所走廊以下了。
明查暗訪組專家介紹,燃氣管道被占壓后,可能因占壓物引起的地面沉降造成燃氣管道受損,進而引起燃氣泄漏,另一方面燃氣公司無法對被占壓的管道進行日常維護,山語城小區燃氣管道被占壓后,燃氣立管閥門處于地板以下,一旦發生事故,就會給搶修、救援帶來極大的不便,此外,由架空層改造的辦公場所形成了密閉空間,一旦發生燃氣泄漏,就會造成燃氣在密閉空間內聚集,加之沒有控制點火源或采用監測報警設備,存在爆炸風險。
柳州中燃稱,最早排查出這個隱患是在3年前,但當初安裝時,架空層沒有用玻璃圍起,當時的設計和施工符合相關規范要求。“這(辦公場所)是他們物業后面起的”。管道被占壓后,燃氣公司向物業下發了整改通知書,要求整改。
“是上一家物業單位建的。”山語城泓福物業的一位經理解釋,他們于2017年進駐山語城小區時,密閉的辦公場所已經建好。
這位物業經理也承諾,在接到燃氣公司下發整改通知書后,將會于近期完成整改。
“在整改完成之前,他們要求燃氣公司對隱患管道進行每日巡檢。”柳州市住建局總工程師陶源說,這個隱患是在“6·13”十堰爆炸事故后,柳州市進行全市安全大排查后上報的。
8月3日,陶源進一步向記者反饋,目前柳州市魚峰區執法部門已對山語城泓福物業進行約談,物業公司將占壓管道整改完成時間定在了8月25日。
被忽略的危險細節
在山語城小區,工作組還進行了燃氣泄漏臨時演練。
物業經理報警給燃氣公司后,接警人員在電話中提醒:“不要在現場使用明火,也告知周邊人員不要使用明火,包括打火機和機動車輛等容易產生火花的設備,盡可能疏散人群,與燃氣公司保持電話順暢溝通。”
接警人員還表示,搶修人員將會在一小時內趕到。僅過了十五分鐘,黃色的燃氣搶修車就趕到,柳州中燃公司巡線員到管道旁邊查看。
這位巡線員戴著安全帽,身穿短袖,在檢查管道時,接聽了兜里的電話。
明查暗訪組指出,在燃氣管道附近手機聯系燃氣公司,電子信號容易產生靜電火花。
7月14日,柳州山語城小區物業辦公室里,幾乎埋在土里的燃氣管道閥門。
接下來,巡線員從包里拿出洗潔精瓶,在物業水龍頭取水稀釋后,灑在管道的接口處查找漏點。黃色的燃氣管道通往地下,巡線員將地板磚掀開,在地下的土里找到被半埋的管道閥門,閥門已被銹蝕成土壤的顏色,巡線員用鉗子將閥門關上。
巡線員稱,他將用儀器監測燃氣擴散濃度,排查漏點,以及避免燃氣泄漏周圍形成密閉空間。或許是因為報警演練,巡線員放松了下來,忘記了安排人員疏散,以及根據燃氣檢測濃度范圍要求物業人員設立隔離警戒區域。
在山語城小區,每幢樓的燃氣管道都關系著數百人的安危。這樣的黃色管道也出現在十堰“6·13”燃氣爆炸事故現場。
6月15日,爆炸發生第三天,新京報記者趕赴十堰。記者在現場看到,爆炸發生在菜市場與河道交叉的架空層,在未被炸毀的菜市場另一側,架空層的水泥柱下,固定著黃色的管道,上面用紅字寫著“東風中燃”。
與柳州中燃一樣,“東風中燃”也由中國最大民營燃氣集團中國燃氣在當地控股經營。公開信息顯示,中國燃氣控股公司控股東風中燃85%股份,東風汽車集團有限公司持有剩余15%股份。
7月23日,湖北政府官微“湖北發布”披露事故調查結果,稱事故直接原因是天然氣中壓鋼管嚴重銹蝕破裂,泄漏的天然氣在建筑物下方河道內密閉空間聚集,遇餐飲商戶排油煙管道火星發生爆炸。
“事故暴露了違規建設形成隱患、隱患長期得不到排查整改、物業管理混亂、現場應急處置不當等問題。”上述調查結果顯示,責任認定主要在地方項目層面,項目公司東風中燃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其董事長黃某等11名相關人員涉嫌犯罪,已由司法機關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此外,34名公職人員因該案受到撤職、免職等處理,所涉地方單位共32名責任人被追究責任。
7月27日,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約談湖北省人民政府相關負責人和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十堰市政府等主要負責人。約談指出,“6·13”重大燃氣爆炸事故,是近年來發生的死亡人數最多的城鎮管道燃氣爆炸事故,影響惡劣、教訓深刻;事故暴露出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存在安全發展理念未牢固樹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不扎實不徹底,安全監管形式主義嚴重,安全生產基層基礎薄弱等問題。
遲到八年的拆除
燃氣管道被建筑物占壓,甚至進入密閉空間,在各地并不少見。
根據《城鄉規劃法》和《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占壓地下燃氣管線的建筑物、構筑物或其他設施,屬于違章建筑。工作組走訪曲阜市,發現廠房和村莊建筑物均存在占壓燃氣管道的情況,占壓形成的原因,基本都是燃氣管道先埋于地下,建筑物于后來建成。
7月20日,在曲阜南息陬村東南,靠近公路的位置,有兩間已經搬空的民房,其外墻貼著“地下燃氣管道,禁止明火、禁止住人”的牌子。
民房之下是曲阜富華燃氣公司的次高壓天然氣管道,這段管道于2013年7月份投產運行。占壓的兩間房屋是因搬遷臨時搭建的,一處為夾芯板板房、一處為空心磚房。兩間民房建設于2013年,在建設之初,就被燃氣公司發現占壓情況。
湖北省武漢市鸚鵡大道61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