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市城鄉建設局獲悉,緊盯施工中的“短板”,《福州市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壞地下燃氣管道工作機制》(征求意見稿)已完成編制,對施工全過程的管道保護作了詳細規定。今后,違反建設程序、冒險作業或違規作業而造成地下燃氣管道損壞事故的建設、施工、設計、監理單位,都將受到依法處理并記入信用檔案。

“燃氣管道分低壓、中壓、次高壓和高壓這幾類,根據不同施工類型,劃定不同的安全保護范圍和安全控制范圍。”市城鄉建設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征求意見稿,為避免施工過程中破壞燃氣管道的情況出現,燃氣管道企業應完善地下燃氣管道資料和標識標志,建立和完善工作資料,為管道保護打好“基礎”。

“在安全保護范圍內敷設管道、打樁、頂進、挖掘、鉆探和在安全控制范圍內爆破、動用明火、開挖深基坑作業等,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管道燃氣企業都必須共同制定《燃氣管道保護方案》,方可作業。”該負責人說,尤其是在安全保護范圍內作業的,需提前24小時通知管道燃氣企業,并采取相應安全保護措施。

施工期間,施工單位每天施工動土必須確認,若發現管道安全警示標識缺失、移位的,或發現資料與實際情況不符的,應立即停止施工,待與管道燃氣企業現場交底確認,補齊燃氣管道安全警示標志標識,安全保障措施真正落實后方可施工,杜絕盲目、冒險、野蠻施工。

據了解,結合我市實際,違反建設程序、冒險作業或違規作業造成地下燃氣管道損壞事故的建設、施工、設計、監理單位,將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處罰。同時,按建設行業信用評價規定,企業將被記入不良信用檔案,對責任人記分、行政處理或行政處罰,實行動態管理。管道燃氣企業巡線制度不落實、未設置安全警示標志、事故隱患處置不及時的,將由燃氣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處理。


【來源:東南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