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1日,深圳市第三人民醫院透露,在某些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確診患者的糞便中檢測出2019-nCoV(新型冠狀病毒)核酸陽性;2月2日,鐘南山院士在采訪中提醒,要高度警惕新型冠狀病毒糞口傳播的問題。城鎮污水處理廠作為水環境保護的最后一道防線,在此次疫情肆虐之時,也打起十二分精神。
針對當前公眾所關注的我國污水處理系統是否能夠有效防控疫情傳播等問題,王凱軍教授在回答E20研究院的采訪中表示:我們國家針對傳染病通過污水傳播已經建立了三級防護體系:1、病房內病人的排泄物進行消毒處理與其他廢物一起,進入醫院危險廢物處理體系;2、在各級醫院,特別是傳染病醫院均建立了醫院污水處理系統;3、醫院污水進入城市下水道進入城市污水處理廠,在城市污水處理廠根據標準均設置了不同類型的消毒設施。
發達國家對醫院污水的管理十分嚴格,不僅建立了醫院內的衛生安全管理體系,而且對不同條件下醫院污水的處理方法也有明確規定。在對污水水質進行處理的同時,還進行了消毒處理。世界衛生組織(WHO)也要求是對醫院污水產生、處理、排放的全過程進行監管,監管范圍不僅包括下游城市污水處理廠,也包括對污泥處理的要求。同時,絕大多數的發達國家的城市污水處理廠都設有污泥消化和無害化甚至焚燒裝置,經過無害化處理之后的污泥可以達到WHO的相關規定的。
2020年2月1日,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適時發布了環辦水體函〔2020〕52號《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污水和城鎮污水監管工作的通知》。通知中除強調“加強分類管理,嚴防污染擴散”、“強化消毒滅菌,控制病毒擴散”的總體要求外,還公開了《新型冠狀病毒污染的醫療污水應急處理技術方案》。這也是生態環境部繼2003年《“SARS”病毒污染的污水應急處理技術方案》之后,針對病毒疫情發布的又一重量級醫療污水處理技術方案。
清華大學環境學院教授王凱軍表示:對比《“SARS”病毒污染的污水應急處理技術方案》(以下簡稱“SARS技術方案”),《新型冠狀病毒污染的醫療污水應急處理技術方案》(以下簡稱“新型冠狀病毒技術方案”)主要體現了三大特點:一、編制依據更加完善,體現了我國法規標準建設的成績。“新型冠狀病毒技術方案”的編制過程、方案設計、處置要求等環節均依據大量現有的排放標準、技術規范。這些標準、規范大部分都是2003年以后正式發布實施的。相比較“SARS技術方案”而言更加成熟、完善,也體現了我國近十幾年來法規標準建設的成績;二、方案設計更加全面,體現了以人為本的從業人員保護。“新型冠狀病毒技術方案”除了強調“分類管理、強化消毒”的原則外,還明確了加強廢氣、污泥的排放控制及管理,避免病原體在不同介質中的轉移擴散。同時首次強調為工作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體現了對從業人員的保護;三、更加重視源頭消毒,切斷污染源。“新型冠狀病毒技術方案”強調消毒滅菌,同時要求城市污水處理廠加強消毒工作,但并未做其他具體規定,其原因在于近二十年來,我國污水處理廠建設成績顯著,均配置了基本消毒的設施,加強運行管理的監督,執行相關規定即可滿足當前要求。此外,新型冠狀病毒技術方案”抓住了醫院源頭消毒環節這一主要矛盾環節,針對目前我國已建立了大量的醫院污水處理,形成了我國醫院污水處理的基礎設施體系,可做好源頭消毒,切斷污染源。明確了強調了消毒劑投加的技術要求,高強度投加消滅病毒,畢其功于一役。
那么對比“SARS技術方案”,“新型冠狀病毒技術方案”究竟在哪些地方進行了完善?這三大特點又如何體現在“新型冠狀病毒技術方案”中的呢?我們逐點進行詳細分析。
2003年“非典”疫情發生后,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積極響應,于2003年4月22日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大對醫療廢水和醫療垃圾監管力度的緊急通知》以及《關于做好防治非典型肺炎和有關環保工作的緊急通知》,采取果斷措施加強醫療廢水和醫療垃圾的監管工作,防止二次污染,切斷傳播途徑;隨后在4月24日發布《關于“非典”疫情防范時期加強醫院廢水和醫療廢物處理處置的通知》,號召各地醫院采取殺菌滅毒措施避免二次污染,同時加強醫院廢水處理能力建設、加快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建立醫療廢物監督管理機制;4月27日發布《關于在防治“非典”期間加大對醫療廢水和醫療廢物監管力度有關問題的通知》,進一步強調了“非典”確診及疑似病例的醫療單位在內部處理醫療廢物。4月30日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印發《“SARS”病毒污染的污水應急處理技術方案》和《“SARS”病毒污染的廢棄物應急處理處置技術方案》(環明傳〔2003〕3號),以公開方式在各省環保局(廳)、監測站、監察機構內部傳閱。
“SARS技術方案”明確了污水污染控制的兩條原則:1、加強污染源管理,嚴防污染擴散;2、盡快消毒滅菌,控制病毒繁殖擴散。并對消毒劑的種類、投藥技術、投藥量等技術指標進行了詳細規定。從“SARS技術方案”中可以看出,當時的技術方案相對比較獨立,沒有對其他排放標準以及技術規范的引用。
分析主要是以下兩方面原因:一是我國當時的排放標準和技術規范還沒有形成完善的體系,部分領域還缺乏行之有效的標準規范。在非典爆發的時間點,我國當時實行的與醫療廢物有關的排放標準有:GB8978-1996《污水綜合排放標準》中有關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部分、GB18466-2001《醫療機構污水排放要求》以及《醫院污水處理設計規范》CECS07:88,其中《醫院污水處理設計規范》是中國工程建設標準化委員會批準發布的針對工程建設行業使用的行業標準。因此在編制“SARS技術方案”時是處在環保標準規范缺失的大環境下的,很難參照當時實行的標準規范體系進行技術方案的編制。二是我國環保行業在醫院污水處理和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嚴重不足的情況下,首次面對大規模病毒疫情爆發,在“盡快消毒”、“嚴防擴散”等思想指導下,傾向于使用更加嚴格的技術指標。對比當時實行的《醫療機構污水排放要求》,“SARS技術方案”不僅采取了最嚴格的針對傳染病醫療機構的排放標準,還將氯化消毒的糞大腸菌群排放標準由900 MPN/L提高到500 MPN/L,并統一了接觸時間為1.5小時,余氯量大于6.5mg/L,同時增加了臭氧消毒的技術要求和排放標準。因此在最終定稿的“SARS技術方案”中,我們可以看出無論是排放標準還是技術方案,在部分參考當時實行的標準規范的情況下,采取了更加嚴格的控制措施。
當然,這種情況在本次“新型冠狀病毒技術方案”得到了很大的改善。2003年以后,我國系統發布了一系列針對醫療廢物的排放標準和技術規范,對各個環節都進行了系統的規定。這其中既包括代替2003年之前標準的GB 18466-2005《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也包括了后續首次發布的《醫院污水處理技術指南》(環發〔2003〕197號,2003年12月10日發布)、《氯氣安全規程》(GB 11984-2008)、《醫院污水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 2029-2013)、《疫源地消毒總則》(GB 19193-2015,代替2003年6月13日發布的GB 19193-2003)。可以說,在“新型冠狀病毒技術方案”編制的時間點上,我國相關的環保標準規范已經相對較為健全,可參照的標準體系得到了很大的完善。不僅如此,隨著我國環境保護基礎設施體系的不斷發展和完善,我國已經建立了大量的醫院污水處理系統,形成了基本的醫院污水處理基礎設施體系,在日常醫療污水處理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另外,在“SARS技術方案”的基礎上,我國已經積累了對于病毒引起疫情的處置經驗,相關的技術指標也經歷了實踐和長時間的實驗檢驗,具備較高的參考價值?!靶滦凸跔畈《炯夹g方案”中幾個重要的技術指標,如采用氯消毒劑消毒的接觸時間(1.5小時以上)、余氯量(6.5mg/L)、臭氧消毒的污水懸浮物濃度(小于20mg/L)等指標均未超出《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以及《疫源地消毒總則》中相關要求。技術方案中糞大腸菌群數<100個/L的要求雖嚴于《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中醫療污水的糞大腸菌群數排放要求(500個/L),但與《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中污泥控制標準中糞大腸菌群數的排放要求相同,也并非無據可依。可見,“新型冠狀病毒技術方案”的完善性和科學性都較“SARS技術方案”得到了極大的提高。
“新型冠狀病毒技術方案”在編制時很明顯參考了“SARS技術方案”的框架,然而在完善了醫療污水處理相關技術標準的同時,“新型冠狀病毒技術方案”增加了專門的章節對污泥處理以及其他技術環節進行明確要求,使得“新型冠狀病毒技術方案”在防止病毒二次擴散方面更加全面。
“新型冠狀病毒技術方案”第五節明確了污泥處理處置要求。規定污泥需在貯泥池中進行消毒,并按危險廢物處理處置要求進行集中處置;提出應盡可能采用離心脫水裝置進行處理,避免可能的人體暴露,降低病毒擴散風險;明確在污泥清掏前應按照《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相關規定進行監測。在第六節提出污水應急處理中要加強污水處理站廢氣、污泥排放的控制和管理,防止病原體在不同介質中轉移。通過這些措施,降低病毒在污泥處置環節、廢氣排放環節二次擴散的風險。
另外,由于我國高鐵民航等運輸系統的快速發展,加之春運期間人口遷徙等效應,可以看到此次疫情不止傳播速度快,傳播的范圍也更廣,因此方案中還強調了加大農村醫療污水處置的監管力度,從更廣的空間范圍內遏制病毒的傳播。
“新型冠狀病毒技術方案”更加注重對工作人員的保護,在第六節中,明確要求位于室內的污水處理工程必須設有強制通風設備,并為工作人員配備工作服、手套、面罩、護目鏡、應急防護用品。而“SARS技術方案”中僅要求在配制和使用消毒藥物時,需要穿戴工作服、戴口罩、戴橡膠手套,以防止消毒劑對操作人員的危害。在工作人員的安全防護、避免工作人員意外感染的風險等方面,“新型冠狀病毒技術方案”考慮的更加周到,要求更加嚴格。
“SARS技術方案”采用“加強污染源管理”的控制原則,對“非典”病人產生的排泄物必須采用專用的容器收集,進行單獨的消毒處理,不得排入污水處理系統;收納“非典”病人的醫院產生的污水應加強消毒處理。對于已設有污水處理設施的醫院應加強管理,對于未設有污水處理設施的醫院,應增設污水處理設施,進行消毒處理,禁止隨意排入環境。“新型冠狀病毒技術方案”中明確要求接收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診療的定點醫療機構(醫院、衛生院等)、相關臨時隔離場所以及研究機構參照方案,按照傳染病醫療機構污水進行管控,強化殺菌消毒。相較“SARS技術方案”而言,“新型冠狀病毒技術方案”更加重視源頭消毒,杜絕病毒的擴散,主要體現在如下兩點:強調污染源分類管理,嚴禁直接排放及非達標排放;提高消毒的相關技術指標及排放標準,確保源頭殺滅病毒。
而對于城市污水處理廠除了提出加強消毒工作外,技術方案中并未做其他的具體規定,是因為近二十年來,我國污水處理廠建設已經取得顯著成績,同時均配置了基本消毒設施,已有的相關規定已經足以應對此次疫情?!靶滦凸跔畈《炯夹g方案”同時提高了消毒處理的技術指標及排放標準:采用氯消毒劑消毒的糞大腸菌群數排放標準由500個/L提高到100個/L;采用臭氧消毒的糞大腸菌群數排放標準由500個/L提高到100個/L,同時新增污水懸浮物濃度應小于20mg/L、大腸菌群去除率不小于99.99%。通過更加嚴格的指標控制,確保在源頭殺滅病毒。
當然,糞便污水作為第三傳染源,尤其是深圳市第三人民醫院肝病研究所發現的在某些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確診患者的糞便中檢測出新型冠狀核酸陽性,城鎮污水處理廠消毒依然仍尤為重要。目前,據E20水業研究中心調研了解,各大污水處理企業均嚴陣以待,嚴格監控疫情期間污水水質變化,以便及時調整運營參數和提高消毒水平,以切斷病毒通過污水進行傳播的可能性。
通過以上解讀可以發現,“SARS”的洗禮過后,我國污水處理法規編制建設,尤其是醫用污水法規和標準體系、國家針對病毒疫情的控制體系無論從控制環節的全面性,還是從技術指標的科學性,都得到了很大程度的完善;另外,我國污水處理基礎設施體系也日臻成熟完善,醫院的污水處理廠設施建設和應用也取得了矚目的成績,這也是相關機構順利實現病毒源頭控制、杜絕病毒二次擴散的信心來源。相信在國家的領導下,一定能夠順利完成這次病毒疫情的攻堅戰。
來源:《E20水網固廢網》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區世紀城路19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