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某污水處理公司多次接收企業的高濃度廢水,未經處理直排長江。其間,還人為篡改監測數據,逃避環保部門監管,最終,涉事公司被判處罰金和賠償的環境修復費用達5.2億元。



日前,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評選了2019年10大典型案件。其中一起為,南京某污水處理公司多次接收企業的高濃度廢水,未經處理直排長江。其間,還人為篡改監測數據,逃避環保部門監管,最終,涉事污水處理公司被判處罰金和賠償的環境修復費用達5.2億元。

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微信公號1月6日披露了該案案情。
2014年10月至2017年4月18日,某污水處理公司在高濃度廢水處理系統未運行的情況下,多次接收排污企業的高濃度廢水,并利用暗管違法排放;人為篡改在線監測儀器數據,逃避環保部門監管,致使二期廢水處理系統長期超標排放污水。
經鑒定,上述非法排放的廢水、污泥、危險廢物均排放到長江,共造成生態環境損害數額達2.5億元。被告人鄭某作為該公司總經理,明知運行部經理浦某等人實施上述污染環境行為,未加以制止或者及時采取措施,而是予以默許、縱容。被告人浦某、李某等其他被告人作為公司部門經理、班長、主管等人員,分別組織、參與實施偷排廢水、污泥、危險廢物等犯罪行為。
綜上,南京市玄武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對被告公司及12名被告人作出一審判決:被告單位犯污染環境罪,判處罰金五千萬元。被告人鄭某等12人犯污染環境罪,分別被判處六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并處二百萬元至五萬元不等罰金。被告單位某污水處理公司違法所得予以追繳,上繳國庫。禁止被告人金某等人在緩刑考驗期內從事與排污或者處置危險廢物有關的經營活動。被告人不服,上訴至南京中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另據澎湃新聞報道,南京檢察機關還對該污水處理企業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要求涉事污水處理公司賠償4.7億元環境修復費用,獲得法院支持。最終,這家污水處理公司的罰款金額加上環境修復費用達5.2億元。據辦案法官介紹,截至目前,這是國內開出的污染環境“最嚴厲罰單”
該案的頒獎詞寫道,“該案開出史上國內污染環境最嚴厲罰單,從處罰的下游發力,守護母親河安全。用最嚴格的制度、最嚴格的法治保護生態環境”。
【文章來源:工業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