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濟南市民時不時看到有工地將施工降水直排入污水管網,禁不住要問:施工降水能不能有效回用?答案是可以。根據山東省住建廳、省生態環境廳等三部門出臺的《城市污水處理提質增效三年行動通知》(簡稱《通知》),今后我省將加強城市污水管網漏洞封堵,城區施工降水鼓勵直接回用,嚴禁排入污水管網。

在地下水位較高的地區開挖深基坑,在壓差作用下,地下水會不斷地滲入基坑,為確保基坑施工安全,施工單位必須采取有效的降水和排水措施。但是,未經過沉淀的施工降水直排入城市污水管網,容易帶來泥沙淤積,堵塞管網。因此,《通知》要求各地封堵城市污水管網漏洞,及時封堵地表水、地下水進入城市污水管網漏洞。對于工程施工降水,加強城區排水許可管理,鼓勵直接回用,嚴禁排入城市污水管網。此外,對于居民小區、公共建筑及企事業單位中水,按照“以用定產”原則,禁止排入城市污水管網。鼓勵公共建筑和居民小區對凈水機尾水進行回用,確實不能回用的,可排入雨水管道,禁止排入污水管道。

在城區污水收集設施改造和建設方面,從居民小區、公共建筑和企事業單位內部源頭開始,解決雨污水管道錯接混接問題。新建居民小區、公共建筑和企事業單位一律取消內部化糞池,提高城市污水處理廠進水可生化性。

《通知》提出,建立企業廢水排放退出機制,各市縣城市排水主管部門要對排入市政污水管網的工業企業進行排查,組織各方代表參加的專家論證會進行評估,經評估認定污染物不能被城市污水處理廠有效處理或可能影響出水穩定達標的,要限期退出。市縣城市排水主管部門可在重點工業企業排水管接入市政管網連接處建設超標自動切斷裝置。一旦日常監管發現進水超標或收到污水處理廠相關情況報告時,城市排水主管部門及生態環境部門立即聯合開展溯源追查和執法,依法處罰超排、偷排等違法行為。

【新聞來源:大眾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