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安徽商報報道,《合肥市城市地下管線管理條例》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為進一步加強合肥地下管線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提升城市生命線安全運行水平,合肥市相關部門結合地下管線工作實際,制定了《合肥市地下管線條例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并擬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此次征求意見稿中,對于各類地下管線的走向、位置、埋深等規劃內容有了更細化的要求。除了滿足《城市工程管線綜合規劃規范》要求外,地下管線的走向宜平行于規劃道路中心線,并與地下隱蔽性工程相協調,避免交叉、互相干擾或占用其他管線位置。

根據細則,同類管線應當合并建設;新建道路配套管線應當入地,改建、擴建道路,原有架空線路應當同步入地。原則上擬建管線避讓已建成管線,臨時性管線避讓正式性管線,分支管線避讓主干管線,小管徑管線避讓大管徑管線,壓力管線避讓重力流管線,可彎曲管線避讓不宜彎曲管線,技術要求低的管線避讓技術要求高的管線,柔性結構管線避讓剛性結構管線。

在規劃紅線的中心線以東、以南,主要安排污水、再生水、燃氣、電力等管線。在規劃紅線的中心線以西、以北,主要安排雨水、供水、熱力、通信、交通信號、視頻監控、廣播電視等管線

細則中對于管線信息的使用也有更明確的要求。各專業管線信息系統與地下管線綜合管理信息系統應當按照合肥市統一數據標準,開放接口、發布數據服務,采取有效保密措施,實現信息即時交換、共建共享、動態更新,并逐步與在線監測、數字化城市、城建檔案以及智慧城市等城市管理信息平臺融合。市、縣(市)地下管線建設管理機構應當在道路工程竣工后半年內,更新地下管線綜合管理信息系統中的道路地形圖,并逐步建立并完善沿路地面建筑三維模型等信息。

地下管線相關信息數據和檔案資料,應當依法定密、存儲、管理和使用。市直單位、管線單位和各區地下管線建設管理主管部門需要查閱、利用市區地下管線信息的,應當向市地下管線建設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并依法出具查詢申請函、簽訂保密協議。


【新聞來源:中安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