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記者從城建部門獲悉,《合肥市地下管線條例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已經出爐,正在征集各方意見。新規有望從明年起實施,將進一步加強全市地下管線規劃、建設和管理,提升城市生命線安全運行水平。

各類管線分布將更講“規矩”

根據新規,市轄四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應成立或指定地下管線建設管理主管部門,作為區地下管線建設管理機構統籌管理轄區內城市道路、街巷地下管線工程,組織編制區級地下管線年度建設計劃,逐步開展對老舊小區地下管線的改造和非公共區域內地下管線普查。各類地下管線的走向、位置、埋深等規劃內容應當滿足城市發展要求。各類管線分布也將更講規矩,變得合理有序,不再亂成一團麻。

地下工程必須先測量管線再開挖

未來,合肥計劃逐步推進在城市道路統一建設用于鋪設地下管線的地下管道、綜合管廊等設施,并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實行有償使用制度。經營性用途的地下管線使用地下空間,逐步實行有償使用。

地下管線工程應按照規定辦理建設施工審批等手續,未辦理審批手續不得開工建設。

在運營維護上,新規明確管線單位是地下管線安全運行的第一責任人,應當做好地下管線的維護管理工作,保障地下管線安全運行。因工程建設需要遷改地下管線時,應當按照規定辦理規劃、施工等審批手續。

【新聞來源:合肥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