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從合肥市城鄉建設局獲悉,為進一步加強合肥地下管線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提升城市生命線安全運行水平,合肥市相關部門結合地下管線工作實際,制定了《合肥市地下管線條例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并擬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此次征求意見稿中,對于各類地下管線的走向、位置、埋深等規劃內容有了更細化的要求。除了滿足《城市工程管線綜合規劃規范》要求外,地下管線的走向宜平行于規劃道路中心線,并與地下隱蔽性工程相協調,避免交叉、互相干擾或占用其他管線位置。

根據細則,同類管線應當合并建設;新建道路配套管線應當入地,改建、擴建道路,原有架空線路應當同步入地。原則上擬建管線避讓已建成管線,臨時性管線避讓正式性管線,分支管線避讓主干管線,小管徑管線避讓大管徑管線,壓力管線避讓重力流管線,可彎曲管線避讓不宜彎曲管線,技術要求低的管線避讓技術要求高的管線,柔性結構管線避讓剛性結構管線。

 在規劃紅線的中心線以東、以南,主要安排污水、再生水、燃氣、電力等管線。在規劃紅線的中心線以西、以北,主要安排雨水、供水、熱力、通信、交通信號、視頻監控、廣播電視等管線。

【新聞來源:安徽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