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布的《城市管網及污水處理補助資金管理辦法》指出,補助資金用于支持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地下綜合管廊建設試點、城市黑臭水體治理示范、中西部地區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補助資金整體實施期限不超過5年,各支持事項根據黨中央政府有關部署要求,相應確定實施期限。

  《辦法》指出,海綿城市建設及地下綜合管廊建設試點每批次實施期限3年,到2018年底全部到期結束,2019、2020年開展政策收尾有關工作;城市黑臭水體治理示范2018年起分批啟動,2020年底全部到期結束;中西部地區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2018年啟動,2021年底到期結束;財政部每年編制年度預算前,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對補助資金支持項目合規性、有效性進行評估評價。根據評估結果區分不同情形,按照預算管理相關規定,作出取消、調整、整合、繼續執行等處理。

  《辦法》明確,補助資金根據不同支持事項采取不同方式進行分配。海綿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試點,按照既定補貼標準對試點城市給予定額補助(海綿城市試點:直轄市6億元/年、省會城市5億元/年、其他城市4億元/年;地下綜合管廊試點:直轄市5億元/年、省會城市4億元/年、其他城市3億元/年)。試點期滿后,根據績效評價結果,對每批次綜合評價排名靠前及應用PPP模式效果突出的,按照定額補助總額的10%給予獎勵。

  《辦法》要求,各級財政部門會同住房城鄉建設等相關部門按照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要求,科學合理確定績效目標,實施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財政部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等相關部門依據財政專項資金績效管理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對地方的績效評價,績效評價結果作為預算安排、政策調整和改進管理的依據。

【文章來源:慧聰工程機械網  責任編輯:孫凱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