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上午,寧波國家高新區寶龍廣場(GX04-01-12地塊)項目工地在基坑開挖過程中,基坑西側局部圍護樁底部向坑內傾斜,西側路面發生坍塌,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

事故發生后,高新區住建部門在第一時間采取相關積極處置措施,使項目工地及涉事道路現場秩序得到有效管控。并通過媒體作了即時回應。

市領導高度重視,下午緊急召開全市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市住建局在上午事故發生后,即通知各地組織開展全市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專項檢查,要求吸取教訓舉一反三,防范杜絕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同時印發《關于切實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

該項目↓

建設單位是寧波遠大實業投資有限公司

施工單位是中國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監理單位是浙江聯達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為加強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減少深基坑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和在建工程及相鄰建筑物、構筑物、地下管線、道路等安全,現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請認真貫徹執行。

各區縣(市)、開發園區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市建筑工程安質總站(建管處)、市市政公用工程安質站,各有關單位:

2019年3月10日上午7:33,寧波國家高新區寶龍廣場(GX04-01-12地塊)項目,在基坑開挖過程中,基坑西側局部圍護樁底部向坑內傾斜,西側路面發生坍塌。該工程建設單位是寧波遠大實業投資有限公司,監理單位是浙江聯達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單位是中國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為加強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減少深基坑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和在建工程及相鄰建筑物、構筑物、地下管線、道路等安全,現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高度重視,切實增強深基坑工程建設安全管理意識

深基坑施工時間長、難度大、技術要求高,受地質條件和周邊影響等不確定因素多,極易造成基坑坍塌和周邊房屋、道路沉降等安全事故。各地各部門必須高度重視深基坑工程現場管理,加強房建、市政、軌道交通工程等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工作,進一步提高質量安全意識,做到責任落實、人員到位,技術可靠、措施到位,嚴格管理、有序施工,切實做好深基坑工程建設過程中的各項管理工作。

二、強化措施,加強深基坑工程重點環節管理

(一)完善深基坑的設計、施工方案及專家論證工作。設計、施工單位在制定深基坑圍護設計文件和施工專項方案時,須全面掌握和了解現場和周邊房屋、道路等實際情況,采取措施,完善方案以減少對周邊的影響,設計文件須加蓋設計單位圖章和注冊巖土(結構)工程師執業章。建設單位須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地區地下管線、氣象水文、相鄰建筑物、構筑物、地下工程有關資料,并保證資料真實、準確、完整。施工單位須組織專家對施工方案進行論證,加強對施工現場及周邊環境查勘,做好相關防護工作。專家論證評審時須對施工方案提出明確的結論,并在論證評審報告上簽字,對評審結果負責。

(二)落實深基坑施工現場各項安全管理措施。施工單位要進一步加強深基坑施工現場管理,嚴格按照施工方案組織施工,不得擅自修改方案,因設計、結構、外部環境等因素導致方案確需作出重大修改的,應按規定重新組織進行論證,經專家論證通過后方可進行施工。施工方案實施前,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和編制人員應當向現場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并指定專人對施工方案實施情況進行現場監督和按規定進行監測,發現不按照施工方案施工的,應當要求其立即整改。重要部位和工序施工時,監理單位須做到全過程旁站,發現問題及時下達整改通知。建設單位必須保障深基坑工程安全生產費用投入,并委托第三方監測機構加強對基坑施工階段的監測工作,切實防范突發事件的發生。

(三)加強對基坑周邊建筑的安全防護工作。基坑開挖過程中,建設單位要根據現場周邊的實際情況委托監測機構做好對周邊房屋日常監測工作。深基坑施工過程中發現有影響周邊的建(構)筑物、軌道交通、管線或其他重要設施安全的,應及時與周邊相關單位做好協調、溝通,落實防護措施。必要時,及時將情況報相關單位。

(四)建立完善深基坑工程應急搶險預案。施工現場應編制有針對性的應急搶險預案,并在現場配備搶險用的材料、物資、設備。各方主體要實時關注基坑檢測數據,發現數據異常突變時,應組織專家及時對基坑安全情況進行分析研判,采取措施,防止事態擴大。發生基坑涌沙滲水、邊坡失穩、圍護位移過大、基坑坍塌等突發事件時,應立即停工,按照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搶險,并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報告。一旦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要按照預案首先組織作業人員撤離危險區域,在保障人員安全情況下進行搶險自救,并立即報告當地政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

三、嚴格監管,立即開展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專項檢查行動

近期我市降雨量偏多,客觀上不利于軌道交通及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各地各部門要特別加強軌道交通及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監管,立即開展專項檢查行動。

(一)自查自糾。施工、監理企業必須從即刻起至3月11日,在一天時間內,對所有在建深基坑工程進行全數排查,實行項目部、企業兩級排查,施工、監理聯合排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必須定人、定時、定措施及時進行整改,如一時無法整改的必須停工整改。

(二)監督檢查。各地各部門要在3月11日當天,完成對深基坑工程的全數監督檢查。要重點檢查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審、專家論證和執行情況,臺風及汛期各項應急救援預案、安全技術保證措施、緊急情況下人員撤離方案的制定和落實情況。凡是發現不認真落實相關制度的或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要進行掛牌督辦,并列入企業不良行為記錄;對有法不依或嚴重違規導致發生質量安全事故的,要嚴肅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責任,并依法予以罰款、停業整頓、清出市場、暫扣或吊銷資質資格證書、降低資質等級等處罰。

【文章來源:寧波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