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召開的深圳兩會上,城市道路頻繁開挖的情況引起代表和委員的廣泛關注。深圳市交通運輸委員會表示將組織開展路政許可專項整治行動,盡快出臺“占用挖掘道路管理辦法”,編制本市建設工程年度占用挖掘道路計劃并進行公示,協調市規劃及發改部門加強對地下管線及設施建設的統一管理,通過計劃管理、修復管理、加強監管等措施提升城市道路管理水平。
據介紹,目前,深圳城市建設不斷推進,各種依附于城市道路敷設的管線改造工程大量增加,特別是近期隨著全市水務部門的黑臭水體治理、雨污分流、直飲水入戶等治水提質工程,燃氣集團的中低壓老舊鋼管改造工程,電力部門的主配網建設及供電入戶工程,軌道交通建設及交通疏解工程,各區的片區道路整治、路面白改黑等民生工程全面展開,道路占用挖掘情況更加嚴峻。接近年底時期,全市黑臭水體治理、雨污分流、直飲水入戶等治水提質工程集中進入沖刺期和考核期,占用挖掘道路現象達到高峰。
作為道路主管部門,2018年市交委共受理路政許可2556單,辦結2544單,包括治水提質工程770單、燃氣工程188單、通信管線工程3單、治安監控48單、供電項目94單以及市政工程(含軌道交通)建設1152單。
為加強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管理,市交委正收集整理2019年全市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施工計劃,擬于春節前組織召開全市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計劃協調會,統籌編制2019年深圳市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計劃,未納入年度計劃的工程建設項目原則上當年不再受理占道挖掘審批。
市交委稱,針對道路反復開挖、道路恢復質量參差不齊、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時間長、超出許可范圍和時限施工等問題,將梳理修訂路政許可相關規范制度,開展道路占用挖掘修復制度研究,盡快出臺“占用挖掘道路管理辦法”,原則上同一路段一年只安排一次占用挖掘計劃。
針對道路恢復質量參差不齊的問題,市交委將要求工程建設單位(含應急搶修的地下管線產權單位)應按道路修復工程量繳納道路挖掘修復費,并按以下規定向占用挖掘新路的工程建設單位加收道路挖掘修復費:道路竣工一年以內(含一年)的,按照規定標準加收五倍;道路竣工一年以上三年以下(含三年)的,按照規定標準加收三倍;新建、改建、擴建的道路竣工三年以上五年以下(含五年)的,按照規定標準加收一倍。
此外,從即日起市交委將組織開展路政許可專項整治行動,加強全市范圍內路政巡查執法,重點查處擅自設立非道路標志、未經許可占道施工、非法埋設管線、擅自挖掘道路、擅自開設路口等違法行為。
【文章來源:深圳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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